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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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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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项目 | 变更前 | 变更后 |
1 | 2022-05-07 |
1、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;2、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、投保单等单证;3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、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;4、接受客户的咨询、投诉;5、经公司核保,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;6、经公司授权,营销服务部从事所开办险种的查勘理赔(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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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可项目:保险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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